时间:2019年10月11日
主持人:开发区政法统战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杜晶
利益相关方:山东书言律师事务所、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有关律师,法律援助当事人李某
会议议题:就当事人李某交通事故案进行集体讨论。李某交通事故案件,于2018年5月31日申请援助并指派援助律师至今,医药费单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已达千余份,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期望值过高,一直不能接受律师的代理意见,与律师分歧较大,从而怀疑律师的执业水平和服务水平。援助律师认为自己是按法律规定为当事人计算相关的赔偿数额,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从而律师与当事人都不愿继续合作,遂当事人来中心申请解除,要求中心重新为其指派律师。
会议议程:会议期间,区法律援助中心杜晶主任首先介绍该案案情,宣读了当事人李某要求更换援助律师的申请,强调了律师执业纪律以及在办案和服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相关问题。
会议议定事项:法律援助当事人大都是法律认知水平都不高的当事人,不能较好的理解法律规定,律师应该更耐心的提供相关服务。为当事人李某指定的原法律援助律师应继续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同时,杜晶主任对后期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尽量避免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