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安全稳定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门卫保安管理 1.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全天候在岗,上岗时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缺勤,不擅离岗位。 3.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部门的位置。接待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来访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闭大门,并迅速通知党政办和信访办,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防止有关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 4.爱护设备设施,熟悉设备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安全警卫设施。 5.负责机关办公楼(包括大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对出入机关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姓名、居住地、单位、电话或者其他有效信息,外来单位、企业人员进入一律查验工作证件。遇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党政办公室。 6.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按要求停放。外单位的车辆一般不准在机关院内停放(党政办提前通知的除外)。 7.加强防范检查,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每天巡查6次以上,并填写好巡查日志。每晚7:00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每晚22:00、凌晨5:00对机关办公楼和大院巡查1次。 8.大楼地下室、机房、电梯间等重点部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要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9.办公楼前大门办公时间按要求敞开,晚上21:00关闭,次日早上7:00开门。节假日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关闭。 10.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出门物资在未查验清楚前不得放行,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迅速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警,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发现火险马上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加强机关安全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各宿舍社长是本办公室、本宿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负总责;机关干部是本办公室及宿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部门、宿舍内部安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应急处置。 3.机关干部要增强安全意识,经常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严禁把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机关办公大楼内,严禁在办公大楼特别是办公室、宿舍内燃烧杂物或使用明火。 5.下班后,各部门、各宿舍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门窗,关闭带电办公设备。贵重物品及涉密资料要按规定妥善保管。 6.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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