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八角街道办事处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居委会防御自然灾害工作,建立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正规365彩票平台app下载_365bet即时比分_365被限制如何解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规365彩票平台app下载_365bet即时比分_365被限制如何解决经济技术开发区防灾风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结合办事处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八角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范围内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灾风的现代化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范自然灾害的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自然灾害时,居委会应迅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4.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村、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3)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4)办事处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低地的防洪排涝;
(5)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6)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二、组织指挥体系
1.居委会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
居委会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2.居委会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
由村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任总指挥,两委委员为副总指挥,妇女主任、治保主任、安全员、劳保站长、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
3.居委会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辖区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总指挥: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担任防灾总指挥。
(2)副指挥:负责指挥部具体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期间,履行指挥职责。
(3)成 员:根据分指挥部统一部署,共同做好防灾工作。
4.办事机构
居委会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影响台风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 一般。
(1)特别重大(I级)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巳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重大(Ⅱ级)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 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较大(Ⅲ级)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市,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6.防灾检查
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灾检查,发现防灾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7.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1)台风影响预警
各级防灾抢险救灾指挥机构根据可能受台风影响程度,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2)降雨实时预警
居委会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收到街道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发出处置预警。
(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地段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
(4)溪坑洪水预警
当溪坑即将出现洪水时,居委会及时向办事处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
(5)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居委会防灾抢险救灾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电话、广播、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6)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头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8.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 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I、II、III、IV四级,I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II级、III级,IV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I级应急响应由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启动〔必要时由街道 党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启动〕,II级应急响应由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批准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由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副指挥或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副指挥办公室主任批准启动,IV级应急响应由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副指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启动。
9.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街道党委、办事处批准,对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办事处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10.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11.善后工作
台风灾害发生后,协调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总结防灾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肪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居委会防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街道党委汇 报。
1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13.灾后重建
协助办事处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