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发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海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全面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特别是重点工程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民生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全区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细化考核指标。结合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明确海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 主要内容 (一)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指标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策汇编、发展规划、财政信息、信用信息、人事信息、应急管理、网上调查、依申请公开11个指标,主要公开领导信息、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发布及解读、应急预警、以及财政、人事等其他方面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重点工程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公共监管信息、“放管服”改革、民生及社会公益事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个指标,主要公开重大项目批准结果信息、施工竣工有关信息、公共文化服务、脱贫攻坚、农产品供求信息,强农惠农政策等。 (三)专栏信息 专栏信息包括政务督察、会议公开与解读、涉农补贴、意见征集、通知公告、学习研究、工作动态7个指标,主要公开管委决定事项执行和落实情况、会议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涉农补贴、通知公告等信息。 四、 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 1.成立海洋经济发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办公室负责海发局政务公开总体协调工作,建立培训和督导等内部管理制度。 3.办公室负责公文类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处室做好本处室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4.根据相关处室工作职责,承担海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处室为:办公室、农业农村处、海洋渔业处、综合执法大队、水利处、农经管理处、动物疫控中心、文化管理处。 5.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务公开审批制度。各相关处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填写《海发局政务公开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将信息报办公室,由办公室集中上传政务公开对应栏目。 6.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处室,按照《海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办理。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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