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列表
主要负责劳动关系、薪酬管理等工作。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定。负责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负责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区部门、单位薪酬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收入分配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部门、单位薪酬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薪酬制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参与全区社区工作者工资体系的建立和标准制定。负责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审批工作。负责审核部门、单位在职非因公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备案工作。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