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列表
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地价管理和土地定级、估价标准。组织参与本区域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测评审核和更新工作。负责土地资产评估的初审、备案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和年度土地出让收益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土地划拨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的续期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工作。负责闲置土地收回、城镇空闲土地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划拨和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土地资源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土地、林地、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数据填报、图斑合法性判定、上级督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