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列表
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依法分解落实本区土地利用各项指标,拟定本区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任务;负责组织划分本区域的土地利用区;负责落实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规模布局,为土地用途转用及规划许可提供依据;负责确定各土地利用区的利用管制规则。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工作,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和用地坐标;负责受理和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