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中央财政决定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2022年度一次性补贴(以下简称“一次性补贴”)。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一次性补贴发放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在当前夏粮生产的关键时期,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可以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带来的生产成本增支影响。特别是今年小麦生产形势复杂严峻,此时拨付一次性补贴资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力支持粮食生产的决心和对农民的关心关注,各镇街要充分认识一次性补贴发放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夺取夏粮丰收的信心,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关于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根据财政部要求,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小麦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小麦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小麦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流转土地种小麦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相关服务、流转合同双方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根据全省一次性补贴资金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小麦面积核定数据发放,结合最终下拨开发区的资金额度和各镇街最终核实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据实发放。
(三)补贴标准。结合最终下拨开发区的资金额度和各镇街最终核实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计算亩均补贴额度,原则上开发区内补贴标准统一。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确保4月17日前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将符合发放条件的农户信息录入完毕,全区资金拨付将在4月中旬全部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海洋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统筹协调本次补贴发放工作,各镇街做好宣传发动,迅速对前期摸底和公示数据展开自查核实,及时录入系统,共同抓好落实。
(二)规范发放流程。参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要求,规范一次性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等工作,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要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发放透明度,已经完成公示的,要再仔细核对,确保公示信息和系统录入信息一致。
(三)强化监督管理。省财政厅将建立一次性补贴发放日调度制度,跟踪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各镇街要实时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注重政策宣传。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2年4月14日